《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8月1日起施行

2022-05-31

    5月27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7章71条。

    作为“两山”理念的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浙江在“两山”转化实践中作了很多有益探索,为巩固创新成果,推进生态富民惠民,《条例》专设一章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作了规定,这是全国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基本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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